虚高药价责任究竟在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9:5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瑾实习生王颖申美)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药品,药店卖2元多,到了医院就卖17元,药价虚高责任究竟在医院?在监管部门?在生产厂家?还是在流通渠道?昨起,省人大检查组开始对我市《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展开检查,其中药价虚高等将成为检查重点。 据市价格举报中心统计,今年群众投诉药品价格问题约占投诉医疗卫生系统价格问题
从我市情况看,近几年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均没有突破定价要求,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价格则往往表现为甲药店、乙药店、医院不一致,价格有差异。少数医疗机构存在着自定医疗服务价格、定价缺乏合理性等问题,患者在就诊时经常遇到医生开大处方、开高价药、进行不必要的检查等现象。 同样的药品进了医院为何就身价倍增呢?昨日,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在汇报中坦言,主要有四个原因: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医疗机构资金缺口较大,使医疗单位潜在着乱收费的客观因素;有些医疗机构从本单位的利益出发,对乱收费、乱加价行为不制止,听之任之,也诱发了“滥检查、乱开药、小病大治”等歪风;一些单位价格管理制度不落实,不能有效地规范本单位的价格执行情况,导致乱收费行为频频发生;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完全切合实际,有些新开展的医疗项目无收费依据和标准,也导致了乱收费的产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