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30万可在大马安家国家外汇管理局称不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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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10:00 成都日报 | |||||||||
18日,由马来西亚政府支持的“马来西亚:我的第二故乡”定居项目正式在中国内地面市。马来西亚驻华使馆人士表示,参与此项目的个人只需将22万元人民币(家庭为33万元人民币)存入马来西亚境内任意一家银行,即能申请获得一张拥有5年有效期的居留证。 5年期满后,只要符合最初申请时的条件,马来西亚政府保证永久续期。此前,该项目已在澳门、香港等地区推行一年有余。迄今为止,约有500个家庭通过此途径进入了马来西
按国家相关规定,中国公民要进行个人资产的转移,首要条件是必须先有移民资格。针对此项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认为,这种先存款后取得居住权的行为属资本项目,从现行制度的规定看,国家并不支持。据北京晚报(来源:成都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