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只生一女至少奖励一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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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13:31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王萍/实习生吴贤军 本报讯省计生委、省妇联近日联合发起“牵手母女”行动。即日起至2006年底前,福州晋安、漳州平和、宁德屏南、三明尤溪、南平邵武五个县(区)农村将开展试点。 生育一女,自愿不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当地政府发给不低
计生家庭女儿,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学杂费全部减免,家庭困难的可纳入“关爱女孩行动”结对帮扶。“春蕾计划”优先扶助,考上高中的女孩可加分,对考上大学的女孩可奖励,并纳入省教育部门开展的“高校贫困学生助学”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