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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只生一女至少奖励一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13:3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萍/实习生吴贤军

  本报讯省计生委、省妇联近日联合发起“牵手母女”行动。即日起至2006年底前,福州晋安、漳州平和、宁德屏南、三明尤溪、南平邵武五个县(区)农村将开展试点。

  生育一女,自愿不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当地政府发给不低
于1000元的奖励费;生育两个女儿并已绝育的夫妻,奖励不低于500元。只有一个或两个女孩的计生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的,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扶助。

  计生家庭女儿,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学杂费全部减免,家庭困难的可纳入“关爱女孩行动”结对帮扶。“春蕾计划”优先扶助,考上高中的女孩可加分,对考上大学的女孩可奖励,并纳入省教育部门开展的“高校贫困学生助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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