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2月31日第二次农业普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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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14:1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王萍/实习生吴贤军 本报讯 2006年12月31日,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据悉,此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乡(
省政府要求,凡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