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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樊市原市委书记孙楚寅因受贿被判1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08:44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武汉 8月20日电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公开宣判,一审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孙楚寅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 5万元。

  现年 61岁的孙楚寅在担任中共湖北省襄樊市委副书记、书记时,于 1991年 5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的人民币、美元
、港币共计折合人民币102.8万余元;另外,孙楚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其折合人民币211.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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