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宣判一起医患合伙诈骗医保基金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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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09:21 检察日报 | |||||||||
本报泰兴8月20日电(陈军谢金凤)医疗保险基金可谓是百姓的“救命钱”,然而近年来却成了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甚至出现了医院和患者合伙侵占医保基金的现象。8月17日,江苏省泰兴市法院对一起合伙骗取医保基金案作出宣判,丁超群、沈智峰、范雪华、王江民、翟乔林等5人因诈骗罪被判处刑罚,其中2人被判缓刑,3人单处罚金。丁超群、沈智峰、范雪华三人原系泰兴市广陵镇卫生院职工,其中丁超群是卫生院后勤组组长,沈智峰和范雪华负责医保报销凭证的办理。3年前,广陵镇卫生院实行租赁经营,丁超群的父亲成为首
短评:医保基金为何难“自保” 违规骗保行为大多是医院的主观行为,一旦查出医院违规,最严重的处罚也只能是取消其定点资格;个人骗保数额较大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大多数骗保行为金额较小,一般不构成诈骗犯罪。因此,较低的违规成本助长了医院及患者的投机行为。骗保现象日益猖獗,根本在于医保、医疗、医药三项改革的相互脱节。除了加强监管,治本之策在于医疗保险体制、医疗卫生体制和医药购销体制三项改革互相协调、齐头并进。 作者:陈军 谢金凤 (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