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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热议修订中的《义务教育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15: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九年”未做好岂言“十二年”

  北京消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是否有必要将现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延长至12年义务教育?这一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话题,19日再次引发参加“全国人大《义务教育法》修订座谈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们的热议。

  “目前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就要推行12年义务教育?”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柳斌质疑说。柳斌到全国人大任职前,曾经担任教育部副部长。

  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国家将“12年义务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新目标。

  刘卫星代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提出的“实施12年义务教育”只是一个教育目标,并非一个强制性的教育达标,各地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逐步分片实施。

  柳斌委员表示,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有可能具备了实施12年义务教育的条件,但其他绝大多数地方尚不具备推行的基本条件。他认为,一些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搞12年制普及教育,但最好不要在《义务教育法》中写入普及12年制义务教育。来自浙江的范宜代表和来自重庆的欧可平代表都赞同柳斌委员的观点。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已宣布将逐步实施“12年义务教育”,上海甚至说早已实现“12年义务教育”,正在朝“14年义务教育”的目标迈进。但一些教育专家指出,北京和上海实行的实际上并非义务教育,最多只能称之为一种普及教育。义务教育与普及教育的最大区别在于,法定的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政府必须承担实现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而普及教育则不具备法定的强制性,政府亦不承担法定责任。

  接受采访的多数代表强调,即便对北京、上海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来说,如何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成果以及如何进一步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质量,仍然是一个相当繁重的任务。一些中西部地区甚至远未达到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定的最低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根本谈不上超前地实施12年义务教育。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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