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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仲裁快速通道开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15:55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易红梅实习生宋王群报道由深圳仲裁委员会、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共同创建的房屋租赁纠纷仲裁快速通道18日正式开通。据悉,此快速通道目前仅服务于租赁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将根据具体运行情况将“快速”服务延伸至普通租赁单位。

  仲裁快速通道包括仲裁费优惠,采用中间裁决、当庭裁决,专人负责调解,缩减审理期限,程序优先,专业仲裁员审理等主要内容。先行调解是快速通道创设的一项程序,主要
内容是在仲裁庭组成前,应当事人的要求,仲裁委员会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目的是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费仅收取30%。双方也可以请求组成仲裁庭并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

  深圳仲裁委的负责人介绍,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往往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损失都在不断地扩大。为缩短审理期限,减少双方损失,快速通道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尽快作出中间裁决,避免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再通过审理查明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作者:记者易红梅实习生宋王群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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