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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制定反腐纲要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19:3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1日电(记者崔军强)中共北京市委日前公布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明确提出反腐、防腐、拒腐是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到2010年,北京市将初步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力度也将加大,最终形成以贪为耻
、以廉为荣的社会风尚。

  《意见》对反腐倡廉教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意见》提出了六项反腐倡廉基本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党内选举和发挥党代表作用的制度;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惩处制度;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意见》还要求对干部人事、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投资体制、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易于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实行制度改革。

  中共北京市纪委负责人表示,将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的监督作用。各级行政监察部门要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

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继续治理医疗服务中的“回扣”、“红包”以及教育行业乱收费等行为。建立和完善对新闻媒体批评报道的反馈制度,被批评和揭露问题的有关党政机关和部门,要将有关问题处理情况及时向媒体反馈,以便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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