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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早报:刘金宝案暴露两地监管对接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0:47 法制早报

  从刘金宝案可以看出,现在中国金融业内对权力的监控、干部的考察,以及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监管协调急需重视起来。“对权力的监控制约是核心问题。刘金宝把公家的钱变成自己的小金库,谁去监管他们呢?他在上海任内就已经有经济上的问题了,结果又扶摇直上,被提拔到香港分行做行政总裁。”

  刘金宝一审被判死刑

  “这显示了中央在反腐败方面的力度在加强,而且这次是‘一锅端’。”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顾问刘梦熊在香港通过电话对《法制早报》记者分析说:“这也反映出来中国的金融腐败到了比较严重的地步,触目惊心。”

  他所指的,是刘金宝一案。

  8月12日,原中国银行副董事长、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裁刘金宝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原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朱赤、丁燕生,原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张德宝贪污一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刘金宝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被告人朱赤、丁燕生、张德宝分别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至十三年。

  法庭经审理查明:1996年3月至2003年5月,被告人刘金宝在担任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上海浦东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常务副主任、主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裁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转移账户资金、制作假账、销毁账目等手段,单独或与朱赤、丁燕生、张德宝等人共同贪污23起,折合人民币共计1428万余元,个人所得折合人民币752万余元;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43万余元;另有折合人民币1451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金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侵犯了国家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但鉴于其能够积极配合、协助侦查机关将赃款从境内外银行转入指定账户,贪污的赃款已全部追缴,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刘金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刘金宝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均应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刘金宝其人其事

  “刘金宝是工农兵学员,1976年毕业的。”对外经贸大学一位知情人士对《法制早报》记者说。刘即毕业于该校。

  “他们这一届都是没有参加过高考,都是从工人、农民、解放军中挑选表现优秀的上来的。他读的是本科,我听说是英语专业。他还曾回母校做过讲座。”该人士介绍,当初在经贸大学学外贸这个专业,对英语要求比较高;包括刘金宝、王雪冰在内,他们的英语成绩都特别好,刘与王还是同学。

  1976年,中国银行接收了几十名“文革”后首批毕业的大学生。次年,他们中间的“佼佼者”被派往伦敦分行,成为中国当时最年轻的外汇和黄金交易员,刘金宝就是其中一位。

  25年后,香港联交所的大厅中央,49岁的中银(香港)行政总裁刘金宝博士站在55岁的中国银行行长刘明康身边,看着股票代码(2338)历史性地出现在大屏幕上,两人微笑举杯,庆祝筹资额高达28亿美元的中银(香港)几经波折上市成功。

  这是刘金宝事业的辉煌顶点。

  由于自己也是金融业内人士,经贸大学的这位知情人士说,对刘金宝一案的判决也早已知晓。

  “死缓或许会留下他一条命,两年满了可能会改成无期徒刑,然后再减刑。”中国矿业大学管理法学副教授殷召良分析说。殷的个人观点是,一方面,判处死刑表明刘所犯的是很重的罪,另一方面,缓刑就是再给他一次机会。

  刘梦熊则表示,“我在北京也见过周北方(1996年北京首钢周北方行贿受贿案)几次。像这一类案例,我们感到在腐败、贪污、行贿受贿这么严重的情况底下,没有严刑峻法来整治很难压死。”

  刘同时透露,刘金宝在贪污受贿后过着奢靡的生活,“他(刘金宝)贪污了这些赃款会去消费,比如说,在香港传闻他跟一位女明星住在一起。”

  香港监管机构放弃责任?

  刘梦熊认为,从刘金宝案可以看出,现在中国金融业内对权力的监控、干部的考察,以及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监管协调急需重视起来。

  “对权力的监控制约是核心问题。刘金宝把公家的钱变成自己的小金库,谁去监管他们呢?他在上海任内就已经有经济上的问题了,结果又扶摇直上,被提拔到香港分行做行政总裁,他还是香港银行公会的主席。”

  刘梦熊表示,不能孤立地看问题;刘金宝之前出事的有梁小庭(前中银香港分行第一副行长),之后有王雪冰(当时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之后有张恩照(原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这就像韭菜一样,割了一代又一代。”“所以要从制度方面来想问题,去监控权力。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这一次又一次地被金融界(某些人士)所证明。 ”

  刘提出,“我们干部的考察选拔机制也是有问题的。”

  “香港的监管机构也可能不敢负这个责任。”刘梦熊在8月3日的香港《文汇报》上发表题为《顾雏军案引起的“三把火”》的文章中称:“第一把火烧的是香港监管机构:欧亚农业、上海地产、中国银行(香港)、新万泰、格林柯尔等都是在香港上市的公司,为什么其主持人杨斌、周正毅、刘金宝、钱永伟、顾雏军等人劣迹斑斑的经济犯罪都是首先被内地执法部门‘端’出来,而香港都是在他们东窗事发后才‘贼过兴兵’?难道上述人等在香港就‘循规蹈矩’,回到内地才胡作非为? ……抑或根本没有这回事,其实是香港监管机构自己画地为牢放弃责任?”

  加强监管协调在刘看来另有深意。他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出,一些案件,“属于考验内地和香港两地监管是否对接、司法是否协调,如何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大问题;不光两地资本市场投资者关注,更重要的是中央和特区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

  首都经贸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也向《法制早报》记者提出,“银行治理上,核心的问题是要改变公司治理结构,而不是说要靠多少纪检、检察、派出机构去审查能够彻底解决的。”

  刘纪鹏认为,重要的是加快银行的改革步伐,通过建立新的公司制度,通过股份制、上市、挂牌等使银行成为公众公司,来强化公司的治理结构,形成对高管层的有效制约机制,这样才是治本方略;如果仅仅靠审查,那往往成为一种“验尸” ,只是治标而已。见习记者陆振华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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