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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让青山长绿碧水常清——桦甸市公安局集中整治“三湖”保护区行动侧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4:37 公安部网站

  吉林省桦甸市公安局在集中整治“三湖”保护区生态环境行动中,集中精干警力,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截至8月17日,已查处森林刑事犯罪6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2名,并依法拆除了一批湖边及江岸附近的违法违章建筑,使“三湖”区域又恢复了天然状态。

  6月6日,松花湖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后,桦甸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由森侦大队精干警力组成的案件查处小组,同时,制定了广泛宣传与清查打击齐头并进的工作思路
,向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侵占林地、盗伐林木等违法犯罪活动展开了凌厉的攻势。

  行动中,民警们深入辖区30、7万公顷林区排查摸底,并在“三湖”沿途的十几个村屯,利用广播、板报、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群众爱林护林自觉性。同时,民警们还充分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为严厉打击毁坏森林、盗伐林木的犯罪行为掌握了翔实的第一手材料。

  经过近一个月的艰苦工作,办案民警集中查处了桦树林子乡平和村农民何士良盗伐林木及损毁天然林木等6起典型案件,并于7月12日,在桦甸市常山镇召开了涉林公捕公判大会,对赵发、朱波等12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逮捕。有力地打击了毁林者的嚣张气焰,在当地群众中引起较大反响。

  为彻底拆除松花湖两岸违法违章建筑,森侦大队民警与桦甸区域内的8个“三湖”测量小组密切联系,循环走访,及时从测量过程中发现掌握案件线索。在拆迁工作队拆除桦树乡莫拉茛村东7公里处江滩上的违法建筑时,业主刘永明拒不配合,并公开阻挠拆除工作。闻讯后,森侦大队民警立即深入一线,调查了解案件情况,并对刘永明立案侦查。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调查组查明,从2001年以来,刘永明为开荒种地,毁坏林木89棵,并私自把毁坏的林木全部用作自家烧柴,刘永明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当天就对其实行了刑事拘留。对刘永明的严查快处,震慑了附近的违法村民,保证了强拆工作的顺利进行。(刘昌华徐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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