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某药业公司实习不慎中毒 女实习生获赔8.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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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到某药业公司实习不慎中毒,导致全身性疾病 据新华社消息 河南女学生李淑经学校推荐在某药业公司实习,却不慎汞中毒。在经过一年多的等待后,她于暑假中终于得到责任方8.6万元的赔偿。 李淑是河南省某医药高级技工学校化学制药系学生,2004年2月16日,她被学校推荐到
立案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被告某药业公司先期支付李淑治疗费1万元,其他费用待治疗结束后由原告、被告和原告所在学校商议解决,李淑父女撤诉。 此后,李淑一直在医院治疗,其间,被告河南某药业有限公司和李淑所在的高级技工学校分别支付22000元和4000元。但汞中毒比较难治,李淑家境贫困,很难持续治疗。为此,其父又于2005年7月14日到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立案求救。法院立案后非常重视,主管副院长高山和民庭庭长王东明亲自对双方当事人调解。8月11日,双方终于达成协议。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