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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住宅禁商”⑦“住改商”能否部分放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政策得民心,执行还盼“人性化”

  本报讯记者蒋铮述评:广州执行“住宅禁商”,即使是将要关门的小商铺老板们也承认,还社区一个安宁环境,是大势所趋的好事。但这件“得民心”的好事,在实施中却引起一些争议,为什么?

  “我们有意见的不是‘禁’,而是‘变’!”天河南一位小店老板抱怨:“禁还是不禁,政府法规五年三改,当初为店铺发营业执照的,是政府,现在要求关铺的,还是政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社会上的疑惑主要是两方面:一是为什么住宅“楼内公司”不禁,“楼内公司”也属于5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禁止范围,为何“有禁无治”?二是全市十多万擅自“住改商”店铺,其中一部分当初为何曾获颁合法的营业执照?“政令出台不慎、执行不严是症结。”广东商学院流通所所长王先庆认为,“住禁商”法规不能、也不可能用一个“禁”字,就把十多万商铺、几万家公司“了结”,而法规的“五年三改”,则削弱了政令的严肃性,凸显出有关部门的执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回顾“住禁商”的来龙去脉,不难印证王先庆的论点:2000年,广州颁布“住改商”禁令;但同年12月12日,市工商局就放松“口气”,出台《关于工商登记放宽政策问题》,规定“住宅改作商用的,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即可;2001年2月6日,市规划局又试行《住宅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处理办法》,提出五种住宅可申请改商用。

  2002年8月,市工商局再放松“禁商”,出台《关于明确企业注册登记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着重放宽企业经营场地的限制;但今年5月1日,禁令再次执行。政策如此反复,令好些人感到迷惑,抱着侥幸心理,开张一天算一天。

  “不同法规师出多门,政府有没有在它们出台前,进行审慎的战略研究,确保受益面最广、代价最小?有没有确保法规们的延续性和对接性?”王先庆认为,“住禁商”涉及几十万商铺和业主,以及几百万周边居民,若不充分了解市民意愿,就很难得出最优方案。

  有议论者还指出,同样是禁商,为什么目前只禁商铺,而对“楼内公司”视而不见?有关部门的答复是“公司隐蔽性更强,暂时没有整治时间表”。但难管就“弃管”,不仅意味着十几万公司旁边的住户只能继续忍受干扰,还势必助长“楼内公司”畸形扩张的气焰,严重扰乱广州的商务租赁市场。

  此次清理商铺,不少曾经拿到合法营业执照的店主,如今都要结业,损失不可避免,政府应否以更加人性化的态度,在推行禁令的同时,兼顾小老板们,协助他们善后。例如,在商业配套不足的旧式社区,允许部分报批“住改商”;对擅自“改商”的商铺,留出比天河南“20天”更长的缓冲期来结束业务;提供一些优惠措施,让失所的店铺重新找到适宜的合法经营场所。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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