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处罚22种街头“顽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5:12 扬子晚报 | |||||||||
8月20日,扬州市区某商店的冰柜、香烟柜等占道经营,城管执法人员对其罚款100元,这是扬州城管部门开展“综合整治22种城市街头不文明行为”活动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 此前,扬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向社会公布了22条规定,乱扔废电池电子显示屏、破坏绿化、乱贴乱画乱刻写、乱倒渣土、乱扔口香糖等22种街头不文明行为成为整治对象,这些不文明行为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对城市形象有很大的影响。城管部门表示,将严格按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