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惩违章作业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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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6:39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彭森通讯员方军报道市建设局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深刻吸取“8·7”梅州兴宁矿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不达标的队伍和人员,对发生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事故的责任单位,将坚决清出深圳建筑市场。 为防范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市建设局要求,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方责任主体,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和燃气行业“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
市建设局指出,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清无”行动,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一律禁止承接工程和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对企业三类人员达不到要求的,特别是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责令限期改正,坚决将素质低下、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队伍和人员清除出深圳市建筑市场。 市建设局强调,今后,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重大事故,要依法严惩。 作者:本报记者彭森通讯员方军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