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肇星撰文详述中国“和平发展合作”外交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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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20:5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二日电中国外交部网站二十二日登出外长李肇星撰写的《和平、发展、合作--新时期中国外交的旗帜》一文。李肇星在文中强调,在新时期,中国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旗帜,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为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李肇星说,和平发展合作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各国人民的共同使命。国际社会在探索与实践中,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应该站在时代发展和人
他指出,坚持和平发展合作是中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中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就是世界和平得到维护、共同发展得到推进的国际环境和历史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在这一大的战略前提下才有可能实现。 李肇星强调,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是一条在维护世界和平中发展自己、又以自身发展促进世界和平的道路;一条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道路;一条勇于参与和平国际竞争又坚持广泛合作的道路。中国选择这条道路,就是要顺应时代潮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就是要超越传统模式,坚持主要依靠中国自身的力量和改革创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他说,和平发展合作的思想,是对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丰富和发展。进入新世纪,中国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宗旨,积极倡导公正、合理的新秩序观,认真实践以平等互利为核心的新发展观,推动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为主要内容的新安全观,主张形成以尊重多样性为特点的新文明观。 李肇星说,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稳定与繁荣也需要中国。中国正以实际行动努力促进亚洲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稳定和发展与发达国家的关系,促进国际合作,积极维护世界的战略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