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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承办的重点建议答复完毕 人大民委听取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21:2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2日电(记者张宗堂)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确定的10个方面重点办理的建议之一,“关于发展西部干旱地区节水农业的建议”日前已由承办单位水利部答复完毕。作为这项建议的督办单位,全国人大民委22日专门听取水利部落实重点办理建议的工作报告,并由提出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督办单位等面对面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会议期间由宁夏、新疆、甘肃、青海、陕西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西部干旱地区节水农业的建议”作为重点办理的建议,由水利部承办,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协办,全国人大民委督办。

  为做好建议的办理工作,水利部相关人员两次赴宁夏调研,并与当地人大代表和政府部门座谈。对于其他四省区的代表意见,水利部也在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给予了认真答复。

  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就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说明时表示,重点建议中关于请求加大对灌区续建、泵站改造投入力度等具体建议,水利部已与相关部委协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西部干旱地区节水工作步伐。重点建议中“关于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列为全国省级节水型社会试点的建议”,水利部已将其列为今年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并初步明确了宁夏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点环节。“重点抓好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已明确写进了《国务院关于做好节水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中。同时,正抓紧编制《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今年年底前按程序报批。

  全国人大民委主任委员多吉才让就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水利建设提出几点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水利建设的投入,尽力为民族地区水利建设提供资金;对“十五”期间上马但至今仍未完工的“半拉子”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清查,尽可能将这些在建工程与“十一五”规划相对接;在安排水利灌溉设施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实际,降低准入条件;进一步加大解决民族地区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和病险水库治理工作力度;根据民族地区水能资源丰富的特点,扩大“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试点范围;在民族地区搞水电开发项目,应充分照顾当地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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