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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六成个税来自工薪阶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0:2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工薪阶层目前已经成为我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最新数据显示,1999年我省工薪阶层缴纳个税比重为19.4%,到2003年已经达到50.8%,2004年为54.6%,2005年一季度比重继续加大,达到62.2%。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方面的功能已经大为减弱,甚至产生了“贫富倒挂”的现象。事实上,很多地方其实已经对个税标准进行了“调整”,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大中型城市,纷纷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其中广州、深圳提高到1600元、北京1200元、上海1400元等。2004年10月,我省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
也有过一次调整,即从2004年10月起,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对个人交通补贴收入和通讯补贴收入进行定额税前扣除,这两项补贴收入最高标准总和为400元,而目前我省个税免征额为800元,这就意味着税前扣除金额最高可达1200元。即使如此,我省的个人所得税增长依然十分迅速。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2005年一季度,我省个人所得税征收了4.38亿,同比增长19.9%。仅3月份就达到1.75亿,创下单月最高纪录,而这个月的征收金额几乎接近1999年全年的水平。

  (本报记者 金宇)

  作者: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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