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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是前夫“借房”寻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0: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8月20日下午,淮南市110接到家住田家庵龙湖小区9号楼的刘女士报警,称家中有小偷。朝阳派出所民警赶到时,发现刘某与一男一女吵得正欢。

  经了解,刘某已离婚,吵架男子是她前夫,女子是前夫的“小蜜”。离婚后房产判给了刘某,近日刘住在娘家。当天下午,刘某回来拿东西,发现门从里面反锁,且室内有异常声音,她误以为家中有贼而报警,没想到是前夫带着“小蜜”来寻欢。

  民警对张某的错误做法给予了批评教育。

  (张惠栋)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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