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园区不再纳入开发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1:04 华夏时报 | |||||||||
5类园区被剔除出开发区名录 大学园区不再纳入开发区 本报记者江金骐报道为减少开发区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按照新标准规定,含大学园区在内的5类园区,今后不再
这5类园区包括:各类新建高教园区、大学园区等;省级及以下物流园区;省级及以下旅游度假区;以建设新城为主的各类园区;没有改变农业用地性质的农业园区。按照新规,这5类新区今后不得再冠以开发区含义的称谓。 为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新颁的审核标准还规定:对设立5年以上、入区企业少、开发面积不足已批准规划面积20%的开发区应予以撤销;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开发区应予以撤销。 另外,申请保留的开发区中的房地产开发部分(开发区配套设施除外),应划归开发区所在地政府管理,以相应核减开发区面积,而开发区的“区中园”,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一般不作为独立园区保留,不单独计算面积。并且,对地处一市、县且相邻的开发区应予以合并,但不得借机搞“一区多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