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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首次配备“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1:39 京华时报

  一旦外流就可据此查明生产厂家和流通过程

  本报讯(记者卢国强)从昨天起,本市危险物品专项整治进入针对民用爆炸器材生产和销售的专项执法周。记者在跟随执法人员检查时获悉,本市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为炸药和雷管配备唯一身份识别码的做法,一旦爆炸物品外流,将可依据这个识别码迅速查清其生产厂家和流通过程。

  市国防科工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执法人员昨天对怀柔区一家炸药工厂进行了突击检查。在工厂成品车间,每箱已经包装好的炸药都被贴上一张印有条形码的贴纸。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民警介绍,每张条形码上都印有绝不重复的号码,其前3位是生产厂家的编码,其后的数字则分别代表着生产日期、生产线等关键内容。当炸药出厂后,经销部门通过扫描条形码,将炸药的流向进行登记,并在公安机关备案,一旦炸药发生丢失、被盗抢等问题,警方就可以通过条形码迅速查清炸药的整个流通过程。

  据介绍,在本市所有正规厂家生产的雷管上,也按照警方要求刻制了唯一的编号,作用与炸药包装上的条形码一致。不久前房山警方曾经发现34枚流散在社会上的电雷管,根据上面的编号,警方迅速找到了将这批雷管领出库房的放炮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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