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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税率可能调低至30%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今日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1:50 都市快报

  据羊城晚报 今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结束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于下月举行立法听证会,对该草案中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据了解,新的个税修正案将使薪水免征额后的征收税率调低至30%-35%。

  从目前的权威消息看,新的个人所得税将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工资薪金税负将降低

  个税起征点由800元提高至1200元,并由各地在20%至30%幅度自行决定。

  不少广州市民对此表示疑虑:“目前广州、深圳的免征额已提高至1600元,若将免税额定为1200元,就算以30%计算,也只有1560元,改革后我们岂不是还要多缴税?”

  广东商学院财税学院石卫祥教授表示,这是市民误解所致,因为今后工资薪金的所得最高税率将由45%下调至30%至35%,同时,个人所得税的级距也由现时的9级减少到5至7级,如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级距超过500元以上按5%计征,改为超过2000元后按5%计征。因此市民工资薪金部分的税负将大大降低。

  个人参加听证会全国人大报销路费

  消息称,这次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人大法律委员会还将在下月举行立法听证会,为鼓励各界群众参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承担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京外人员的差旅费用,参加听证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作为单位代表参加听证会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根据本次立法听证会的内容,凡年满18周岁,有工资、薪金收入的我国公民,均可通过信函或网上报名的办法成为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

  实行综合分类混合制

  国税总局负责人曾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是建立综合分类混合征收的税制,即改变目前按11类收入分类计征的办法,采取将每项收入按适用的税率预征,到年底,再将各项收入汇总并按适用的税率汇总清缴,多退少补。

  例如,市民李先生本月有工资收入、出租房收入,则本月把这两项收入汇总,按适用的税率,预征个人所得税。下月除此两项外,还有利息收入,则把三项收入,按适用的税率,预征个人所得税。至年底,则把各月的收入汇总后,按适用的税率汇总计征,多退少补。

  业内人士指出,实行综合分类混合征收有利公平。不过,这需要具备内外部配套条件,即工商、银行、公安、街道等大力配合,否则难以实现新制度的预期目标,同时也将增加税收成本。

  此外,对于市民比较关心的存款利息是否免税,专家存在分歧,但大部分的意见认为,这次取消利息税的可能性还是不大。(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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