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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间距须达1.8公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3:05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康云)省经贸委昨日正式下发修订后的《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根据规定,今后迁建的加油站,其新址相邻的加油站间距必须达到1.8公里以上,在新址路段上经营汽油的加油站未达控制数(或通过合并减少所在路段加油站数量),且与其相邻经营汽油的加油站间距在1.8公里以上的,可增加汽油经营品种或在允许升级的范围内上升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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