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遇困境 法官真情解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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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3:0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玲 通讯员赵萌)8月18日一大早,开发区东区孙庄村农民钮振祥将一面绣有“秉公执法、热情服务”几个大字的锦旗和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送到了开发区人民法院,信中写到:“梁桂霞法官的所作所为,不仅感动了受害者,也深深感动了我这个被执行人……” 当天下午,东区50多岁的农妇李素云亲自扛着一麻袋玉米也来到了法院。她告诉法
这起解决得让双方都心服口服案件发生在2003年11月11日晚上,钮振祥的亲戚王某擅自将钮家的机动三轮车开出门,途经大巫庄村乡间小道时,为了躲避路中央的一个土堆,将在旁边行走的农民陈某撞伤,导致对方右股骨截肢,造成了5级伤残,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陈某是其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陈家从此陷入了困境。 法院虽然不久便判定王某对陈某给予相应赔偿,然而作为外地打工人员的王某,收入十分微薄,根本就赔不起,因此法院二审追加三轮车车主钮振祥为被执行人,垫付全部赔偿7万元,这对于土里刨食的钮家不啻于天文数字。最终经过协调,钮家决定“分期付款”———每季度支付1000元。 然而“分期付款”对于完全没有经济来源的陈家杯水车薪,连陈某的医药费都不够,陈家人不得不来到法院请求负责执行工作的梁桂霞法官帮忙。 执行之初,当事人双方的态度都非常坚决。梁桂霞法官决定进行换位思考,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考虑执行策略。对于都是弱势群体、都是这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的双方,梁法官一方面对钮家的处境表示理解,消除其心里的抵触情绪,并争取到他们对受害人一家的同情;另一方面多次自己掏腰包为受害人垫付路费、医疗费、饭费等费用,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官的真情实意。 在法院的积极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钮振祥当场一次性支付3.5万元。案件的执结让双方心服口服,最终不约而同地来到法院致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