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手持一纸“鉴定”小高炉违法生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3:14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吉毅) 高平市一座炉体容积四五十立方米、本该取缔的小高炉,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仍然违法生产。 这座名为“维新”的冶炼公司位于高平市马村镇的一条公路旁。8月18日上午,当晋城环保行记者来到该厂区时,大量的烟尘、粉尘正从小高炉顶部溢出。国家明令取缔小高炉生产,且晋城市明确规定,取缔1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时限为2002年底。然而,不知何故
除了“鉴定书”外,工商营业执照、统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炉主均无法提供。为此,环保执法人员建议在取缔该小高炉同时,还应追查相关的责任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