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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开闻喜县文物案谜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3:31 山西晚报

  为了讨回借出的家传字画,王良石倾家荡产打了七年官司,但时至今日,历经波折却仍无结果拨开闻喜文物案谜局。

  “自从去年开始讨论物权法,我就盼望上了。我家遭遇的这件事就是一个典型的物权规则被抛弃的例子啊12005年8月15日上午,61岁的王良石对记者说。现在的他,能够熟练地讲出物权法经人大讨论、全民讨论的每一个时间和讨论要点。而他,只是一个农民。

  “是现实逼着我学习法律。”王良石认为。他在打一场文物官司,打了7年了。他的目标是“我想在我活着的时候,尽快把父亲传下来的东西要回来。”他还有一句话是“假如不能在今年要回来,我相信,物权法通过后,我也一定能要回来。”

  国庆展览出借字画

  王良石在打一场什么官司?简单说,就是县政府借了他家的家传字画,他近半个世纪都没要回来。

  王良石,1944年生,闻喜县北垣镇栗村人。1959年10月,闻喜县搞国庆展览时,从王良石的父亲,民主人士、县政协委员王勋一手中借去“杨深秀画屏、康有为屏四扇、张英麟对联、傅山屏八条”等文物18件,此后王勋一父子两代人向闻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讨要近40年,得不到答复。1980年,王勋一去世,其子继续讨要。1999年3月,王良石开始和闻喜县政府、县博物馆打官司。此间经运城市法院和省高级法院两次判决、省法院两次裁定,至今没有结果。

  王良石的律师,运城市庆新平律师事务所贾新民认为:“物权观念的缺位是造成这个局面的根源。”

  王良石的官司打了7年,7年官司打掉14万元。如今,他的儿子离婚了,女儿离婚了,老屋抵押给信用社了,尚欠着4万元律师费。但,他还在打!他对记者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不相信政府借走了我的家传字画,白纸黑字留下借据,还能不认1

  善举成为永远的痛

  1959年9月18日,闻喜县委发出“关于庆祝国庆十周年的通知”,设立国庆十周年筹备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之一是筹办一个书画展览。同年10月2日,经当时的县政协主席动员,北垣公社栗村的商人、政协委员王勋一出借了自家的18件书画藏品来支持这一盛事,展览筹备处成员、县文化馆工作人员韩梦如经手签章,接收了这批文物。

  王勋一,闻喜栗村人。幼读私孰,13岁即入同乡人所开德诚义布店学徒。成年后,王勋一辗转在京、津一带经商,开“义字”车行,经营自行车。同时广交朋友,收集字画。1950年,王勋一亲人在老家去世,王回乡奔丧,后遂居乡间不再外出。王所收藏的字画等物,也由王本人及其长子王长石带回闻喜,王勋一视为其一生资产,倍加珍爱。王良石回忆,这批东西装在一个大箱子里,放在立柜顶上,不许孩子们乱翻。

  1959年国庆,他热情地借出了自己的收藏,却没想到,这一善举,成为他自己和他的后代们永远的痛。

  法庭之上遭遇刁难

  王勋一的家藏字画借出后,不久就赶上了一连串的政治运动和社会动荡。期间,闻喜县文化馆收藏风流云散,经手人韩梦如本人也被下放到夏县劳动改造,王勋一避居老屋,只能手拿一张收条空等。1978年秋,韩梦如重回闻喜任职,王勋一立即托人追问多次,韩委婉复信,信中有“闻喜文物……‘文革’中摧残最严重”等语,但未能归还。1980年,王勋一去世,儿子王良石从1984年闻喜县博物馆成立至1999年十余年,几乎找遍了闻喜县的所有有关部门和人员讨要家藏字画,但没有人出来为此事负责。无奈,他于1999年3月向运城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闻喜县政府和县博物馆。

  经过周折,法庭承认那张文物借据“是真的”,但是,法庭要求王良石提供那18件字画的“明确、具体的内容”,也就是,要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字画的王良石,说出每件物品的尺寸,是二尺的?还是四尺的?质地是纸的、绢的?还是绫的?画面的内容是什么?傅山的、张英麟的字写的是什么?

  王良石懵了。他确实不知道那些文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他父亲借出这些东西时他才15岁,而且根本就没有参与;后来,父亲只是给他传下来政府打的借条,没有也不可能把这种只有专业拍卖时才填写的内容传下来。

  对那一回的“法庭要求”,今天的王良石“翻通了”。他说,对方这么要求,法庭这么要求,实属刁难。“比如,你兜里有十块钱,钱是你的,可你知道它的号码吗?再比如,你常使着一支钢笔,可你能说出这支笔有几厘米长吗?”他们家是一般的书画爱好者,不是专职收藏家,也不可能有藏品的详细记录。“但你能据此认为这字画就不是我的了吗?”

  运城一场官司,他输了。那是2001年。不服气的王良石,当即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省高院当年审理判决:闻喜县收取王勋一18件文物是事实,运城法院以原告未提供明确、具体内容而驳回原告诉求不妥。判处闻喜县政府、县博物馆返还王良石18件文物。

  赢了官司无法执行

  赢了官司后,王良石执行他的字画还面临一个具体问题,就是得查博物馆档案,查清到底哪几张画是他的。

  根据当年的情况,那次展览是由县文化馆主办的,文物由文化馆收藏。1984年,由文化馆分出博物馆,这些文物也移交博物馆。

  王良石家的字画文物在被政府借走后,其流转经手状况如何,文化馆和博物馆应有相应记录。但是,虽经王良石一方多次要求,甚至运城市法院执行庭通知要求,王良石的律师贾新民向记者透露,闻喜县有关部门始终不肯拿出1984年文物移交时的原始记录。他们说:没有了,丢了。

  现在王良石面前是这样的难题:谁也承认那张借条是真的,是政府打的。但由于借入方拒绝提供相关材料,谁也说不清现在这批东西还全不全,到底是哪几幅。因此,法院也就无法执行。

  贾新民说:不管是丢了还是没丢,那是政府文物管理上的事情。王良石不能替这种事情负责,它也不能影响王良石主张自己的物权。

  省高院再审文物案

  在王良石跑执行的时候,闻喜县政府也针对省高院的判决提出再审申请,理由是:二审判决所依证据不足,本起民事纠纷已过诉讼时效。———奇怪的是,这份申请是2002年春季就发出的,但省高院2004年才“收悉”。

  接下来,更奇怪的事接连发生:

  2004年8月24日,高院立案庭针对闻喜县政府再审申请,下达“驳回通知书”。理由均明确阐述:没有证据表明王勋一当年的行为是“捐献”。因此,王良石持“收据”主张自己的权利应予支持;关于诉讼时效,一、二审不提出,表明对时效抗辩权已放弃。

  接着,有关人员又以委婉的方式“收走”了王良石手中的这份裁定,并在2005年1月23日又在电话里传达了一个内容截然相反的民事裁定。这个裁定书表示,要受理闻喜县政府的再审申请。同时,终止对原判决的执行。———这意味着,王良石花18个月时间去“跑执行”,这钱和精力全部白花了。

  2005年7月6日,经过一审、二审和一次已生效又被法院收回的裁定后,王良石索要文物案的再审在省高院开庭了。尽管法院连个传票都没发在他手上,他依然准时参加了这个庭审。

  家境贫困用馍送“礼”

  王良石的老家是著名的晋南馍“珍品”———北垣馍的产地。北垣为闻喜的一处台地,盛产小麦而小麦生长期比别处长数十天。用此地小麦做出的馍,清香筋道而营养丰富。当满面尘灰的王良石为字画官司心力俱疲时,他找出编织袋,装上了自家的馍馍,去感谢帮他的人,去请求有权力执法的人……

  “我实在没有办法了”,王良石面对记者,声音里充满沧桑,“我是个农民,我就借钱、贷款去打这个官司。帮我的人有,我都无法感谢。但我们家有馍,我就送馍啊1

  王良石说,7年时间,他拼在官司里的钱大概是14-15万元。如今,家里一贫如洗。女儿、儿子因为这些年的折腾都离婚了,家里自光绪年间修起的老屋也抵押给信用社了。但他丝毫不打算放弃。他对记者说,老父亲虽半世经商,但雅好诗书。1959年出借的那批字画是他留下来的重要遗物,“斯文传家,不能断绝”。因此,不惜年高家贫,也要把“祖业”要回来!

  □本报记者李旭东(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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