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咏玫:要告就告侵犯名誉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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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5: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大师愤怒:拍卖的画我没画过!》追踪 李少言版画假画风波事件有升级趋势,尖峰公司昨日提出:他们对李少言女儿李咏玫的行为十分理解,争议作品已经全部撤拍,并收回了大部分宣传画册,如果过激言辞损害到主办方的权益,主办方也将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
致高律师事务所的罗俊律师表示:李咏玫只是否认那几幅画是父亲的作品,但至今还没有拿出证据。而且,画家的女儿并不是最权威的鉴定师。拍卖行只有把关的责任,李咏玫如果要告拍卖行,必须要证明拍卖行和藏家串通作假。尖峰公司杨凯昨日表示,已经多次主动希望和李咏玫沟通,但未达成和解。他说26日预展时,欢迎大家现场鉴定,凡经有资格证书的2位以上鉴定专家确认为赝品,一律当场撤拍。 而李咏玫则说:“我父亲80岁时就全部作品打过总结,除了他的全集,不可能有其他作品。因为木刻要几个月才能完成,他不可能在其他地方偶然制作。”当问到如果要告,法律上没有针对拍卖公司保真的规定时,李咏玫说:“我才不从这里告他们呢,我会告他们侵犯名誉权和署名权。造假这样的问题,我就自己查!”记者何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