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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签中标合同?必须延期还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5:4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重庆惠通路桥工程公司通过竞标,获得了赖白公路含谷段改建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含谷镇政府却开出条件:签合同可以,但要延期3年支付镇政府拖欠该公司的236万元工程款。

  中了标不延期付款不签合同

  据惠通公司代理人谢西林介绍,今年6月,九龙坡区政府决定,年内新建和改建部分县
乡公路。7月20日,该公司参加了该区交通局组织的竞标会,并获得“赖(赖家桥)白(白市驿)公路含谷段改建项目B合同段全面改造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应在28天内,与含谷镇政府签订承包合同,过期不签则视为自动放弃。

  7月25日,谢西林持《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前往含谷镇签订合同,未料却遭拒绝。该镇党委书记王开元提出:延期3年支付该镇政府过去拖欠惠通公司的236万元工程款,“否则不签订承包合同!”

  镇政府:此举实属无奈

  8月18日,是签订合同的最后期限,惠通公司收到了含谷镇政府的补充合同,对方再次明确了延期还款的条件,谢拒绝签字。“不签中标合同,则应该退还和赔偿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随后,谢数次前往该镇交涉,对方态度依然。

  该镇党委书记王元开坦承,“将延期归还工程款作为签订中标合同的附加条件确实不妥”。“镇政府资金困难,此举实属无奈!”他希望惠通公司能答应此条件并垫资修建中标路段,否则他们只能取消该项目。

  律师:此举有损政府诚信度

  九龙坡区公路建设办公室的徐科长明确表示,公开招投标项目不是儿戏,惠通公司中标具有法律效力,应予支持,他们将着手进行调解。重庆某律师事务所的蔡律师认为,一个标项公开招标后,招、中标双方都有义务履行合同签订。如果含谷镇政府单方面中止对标书的履行,则降低了政府的诚信度,应承担由此给中标单位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惠通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记者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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