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老板偷梁换柱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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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5:5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李婧 通讯员 郭京霞)身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52岁的刘德明被指控转让他人土地诈骗600万元。法庭上,刘德明大呼冤枉,称自己有权转让土地。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称,刘德明是北京市德通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1994年11月,陈德明以公司名义与北京市住宅机械施工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了北京市昌平德通加油站。1998年至2000年6月期间,刘德明使用伪造的“北京市住宅机械施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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