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开放政策解读:清除外资参与国企改造的拦路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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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6:09 东北新闻网 | |||||||||
编者按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国办[2005]36号文件),这是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一项重大举措,更为辽宁进一步扩大开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了深入理解、充分利用、高效落实36号文件,使之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进程中发挥最大的政策效应,本报组织采写了大型系列报道《开放
政策细则1:按照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调整的要求,探索和拓展利用外资新方式,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促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增强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姜四清表示,36号文件是对11号文件的细化,意在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其目的是降低东北地区国有经济的过高比重,改善所有制结构单一的状况,解决经济发展缺少活力、历史包袱与社会负担沉重、体制陈旧、机制僵化等问题,提高对外开放度,以开放促进改革。无论东南沿海开放、浦东开发还是西部大开发都没有享受这样的政策。36号文件既是针对东北地区在振兴过程中所处的特殊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也充分考虑到东北地区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和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需要。 姜四清解释说,36号文件中有些政策首先在东北老工业基地试行,一旦取得经验以后,就将在全国其他地区推广。 政策细则2:鼓励外国投资者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外国投资者并购和参股改造国有企业,原国有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给予豁免。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姜四清介绍说,由于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比重大,且为数众多的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欠下巨额税款无法偿还,使得外商对其重组改造少有问津,企业转制困难重重。36号文件中这条重要的优惠政策,无疑清除了国企实现体制机制创新的“拦路虎”,企业卸下沉重的历史负担就能轻装上阵。 36号文件准许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姜四清认为,这项政策将极大地活跃东北板块,为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提供了一条融资通道。 政策细则3:积极探索盘活国有资产的有效形式。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债权、股权,并对其拥有的资产进行重组与处置。 姜四清说,过去国有企业由国家重点信贷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不可以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债权、股权,36号文件对此开禁。这种有效盘活国有资产的形式是首次在东北地区进行尝试,这是一个新的突破。他进一步解释说,现在东北地区明确得到国家这么大力度的政策支持,其含金量可想而知。 姜四清认为,事实上外资瞄准的是不良资产中蕴藏的投资价值,通过运作实现增值。如果东北用好这项政策,会推进这些企业向合格的法人实体前进一步,加快体制与机制创新进程。 姜四清同时提示,要想在不良资产这块“难啃的骨头”上有效地利用外资,还有很多重要问题需要解决。 政策细则4:进一步完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社会保障环境。外国投资者并购国有企业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劳动关系处理、经济性减员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按照国民待遇执行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和制度。 姜四清认为,这项政策为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提供了便利。 政策细则5: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外国投资者并购重组国内企业的活动。建立健全东北地区产权交易机制,为外国投资者以并购、参股等方式投资提供便利和规范的环境;外国投资者并购国有企业,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政策进行资产评估,资产交易价格以经相关部门备案或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姜四清分析指出,目前东北三省都有产权交易市场,但交易机制尚不完善,没有形成一个整体交易平台。姜四清认为,产权交易市场能否更加规范地运作,三省在制定落实36号文件细则时还需要认真领会与深入研究现有的产权交易制度。 姜四清认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将资源优势整合为优势资源和竞争优势,以此推动东北区域经济的发展。他建议,以产权制度的改革来带动生产要素的流动并进而活跃资本市场;创建场外交易市场和跨地区产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开创多种形式的直接融资渠道。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上市公司的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提升总体质量与内部价值,增强其在资本市场的持续融资能力。借助政策优势扶持业绩水平稍差的上市公司,在重组改造中谋求发展。(辽宁日报)[编辑: 钱文胜](来源:东北新闻网) 相关专题:网络媒体辽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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