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租车行业公布诚信公约 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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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6:09 东北新闻网 | |||||||||
为提高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努力构建和谐辽宁,省交通厅和省文明办决定率先在沈阳、大连两市开展出租汽车行业“诚信承诺”活动。 各出租车公司公开向社会承诺,承诺公约为:1.驾驶员着装整洁,礼貌待客;2.座套整洁,车内外卫生良好;3.选择经济合理路线,不绕行;4.未经乘客同意不并客;5.不无故拒载乘客;6.打计价器,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
对违约后拒不履行违约责任的,由企业进行教育和罚款。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其荣誉称号和评优资格。还可采取从业资格证缓审、不办理车辆转户、更新手续等手段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举报电话:024—83211155(经营行为举报电话),024—83211177(执法行为举报电话) 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举报电话:024—23128465 沈阳市出租汽车市场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024—25873482 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举报电话:0411—83621380( 辽沈晚报) [编辑: 钱文胜](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