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强收回卖出的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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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6:5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8月22日讯(记者董震实习生张作亮)一些购房者在省城山大路北段的一家楼盘购买了七层阁楼,没想到开发商本月前突然改变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的承诺(本报曾予以报道),而这些购房者与开发商进行的交涉结果却令人大感意外,22日,开发商通知交了订金的8户购房者退房,每户赔偿4000元。 据了解,这些购房者都是去年在开盘时购买的七层阁楼。当时开发商承诺能够办理
8户购房者今天来到开发商单位,强烈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将房子销售给他们。代理开发商出面调解纠纷的经理杨勇表示,阁楼不能销售给这些购房者的原因是他们在没有经过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增加了原定的高度。“对此我们愿意承担责任。”杨勇表示:“我们按订金的40%进行赔偿,已经很够意思了。” 而购房者薛先生认为:“我们这些购房者已经商议好了,再多的赔偿我们也不要,我们不能为开发商自己出现的过错交学费,我们只要房子。”他表示,“现在楼盘周边的房产普遍比当时涨价数百元,有的甚至涨了上千元,开发商逼他们退房,等于让他们再多花数万元甚至近十万元,也未必能够买到他们想买的楼房。这样的大开发商这样对待购房者真是太不为自己的商业信誉负责任了。” 另据了解,该楼盘公开销售的阁楼大约有20多个,目前已经有7户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办理了按揭手续,而开发商却拒绝继续给这8户购房者办理手续。对此,杨勇经理的解释是“当时和他们没考虑好就签了合同,而现在银行已经不给办理按揭了,对此我们向购房者承认错误。” 虽然一再承认自己的过错,但是杨经理却拒绝出具书面答复,理由是怕“书面答复引起误解”。双方协商到最后,开发商仍然坚持要求这些购房者退房,每户赔偿4000元。这8户购房者表示他们将聘请律师以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