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居广厦老母住柴房 九旬老妪法庭上讨回赡养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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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7:1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何国顺 通讯员熊阳生、李应旺报道:21日晨,团风县贾庙乡熊家山村九旬老妪张火容和大儿媳杜婆婆一起来到贾庙法庭,拉着法官的手不住地说:“张法官,谢谢你,我现在有房住,有饭吃了1 现年90岁的张火容老人,老伴早年去世,一生养育5儿1女,其中二儿子残疾,终身未娶。长期以来,张老一直与二儿子一起生活。从去年起,二儿子(70多岁)没有经济收入
张老的遭遇引起村民的不满。7月28日,村里十几名村民联名向法院写控告信,要求法院开庭判决。8月1日,村民将起诉书写好,张老按上手印,递上了法庭。 贾庙法庭张庭长收到起诉书后,来到该村,做张老儿女们的工作,经多次做工作无效后,8月5日,张法官来到张老的住处,把张老的儿女们都传来,当场进行了柴房开庭仪式。 经过调查,法官当庭判定张老居住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大儿子熊瑞良家,其余子女每月支付张老赡养费100元。 判决生效后,张老的儿女们思想变化很大,协商好了赡养义务,并达成了一致意见。21日,大儿子熊瑞良主动将老母接进楼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