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鸥”商标将被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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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7:2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宝鸡讯(记者 张蕙)“秀兰,我把洗衣机给你买回来了咧!”“啥牌子的?”“‘双鸥’牌的……”相信这几句电视广告词一定会把你的思绪拉回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这则用陕西话制作的广告因为鲜明的地方特色,加上播出密度大,使“双鸥”牌洗衣机风靡一时,家喻户晓。 然而,记者近日却从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由于企业债务缠身,陷入困境,“双
企业连年亏损负债多 据了解,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陕西洗衣机厂(以下简称陕机厂)生产的“双鸥”洗衣机远销大江南北,年产量曾达到30万台,1995年被评为陕西名牌产品,并获得过国家质量银奖。但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陕机厂逐渐陷入困境,生产经营逐年下滑,连年亏损,“双鸥”这个曾经红极一时的牌子逐渐在市场上销声匿迹,但是商标所有权仍归该厂所有。 拍卖商标来清偿债务 据悉,1998年,陕机厂和宝鸡市内一塑料厂建立协作关系,1999年8月和2001年8月,两家企业签订了两份加工定做合同,这家塑料厂为陕机厂加工定做了两种型号的面板。2003年9月份,陕机厂欠这家塑料厂150余万元的加工费,由于该塑料厂多次索要无果,便将陕机厂告上法庭。2003年10月,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陕机厂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债务,支付塑料厂加工费用150余万元及利息24万余元。但是,陕机厂一直没有主动支付欠款,中院决定强制执行。鉴于该厂的实际情况,中院执行局在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后,日前决定拍卖该厂“双鸥”商标权以清偿债务。 据宝鸡中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执行陕机厂与塑料厂的债务,就是尝试用拍卖知识产权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难题。目前,中院已经派人前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了解当年“双鸥”品牌注册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