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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部分药店无证设门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7:2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宝鸡讯(记者 付军峰)近日,有读者打电话反映,宝鸡多家药店设立坐堂门诊,但是这些药店均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这是非法行为。记者到宝鸡一些药店走访发现,宝鸡街头药店这种非法行医现象非常普遍。

  近日,在宝鸡医药大厦济生药店,记者看见药店一门诊桌上放了一个血压计,便说想找大夫看感冒,营业员说大夫还没来上班。然而在该药店墙上挂的所有证照中,记者没有看
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在位于宝鸡市体育路的中医药服务部二分部里记者看到,医生们正在忙着给病人号脉开处方。在该药店,记者也没有发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家药店,发现这些药店情况跟济生药店和中医药服务部二分部情况相似,都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这些药店里坐堂行医的现象却很普遍。

  就此,记者从宝鸡市渭滨区卫生局业务科了解到,医生要行医必须有《医师从业资格证》和经过批准的行医地点,行医地点必须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这两个缺一不可。渭滨区卫生局从2000年后一直没给任何药店发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此前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经作废。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因此,以上药店坐堂行医全是非法的。

  针对这一现象,记者采访了宝鸡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唐宝云。唐宝云说,药店不是医疗机构,检测设备等根本不具备,主管部门坚决不允许药店里非法坐堂行医。同时,非法行医,如果发生纠纷,患者权益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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