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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黑龙江非公有制经济调查表明 非公经济渴盼改善体制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7:35 黑龙江日报

  背景

  国务院日前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协随之将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制环境作为今年重点调研题目,为此特组织委员和专家学者历经两个月在省内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赴省外经济发达省份进行学习。调研中,发现诸多问题,并提出许多切实可行的意见与建议。

  随着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推进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非公有制经济应该是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融合的重要成分。然而,调研中发现,目前我省制约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性因素仍然存在。

  市场准入操作层面关卡多

  国家在总体方针上对非公经济放开了市场准入,确立了非公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以国民待遇的政策取向,但就我省而言,在操作层面依旧存在问题与障碍。主要表现在设立注册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审批核准制度。

  企业的设立与注册制度,涉及到企业能否出生及如何出生的问题。目前,非公经济正承受到过高的设立注册条件、过严的资本募集方式以及过多的前置审批事项等设立与注册的限制。(见图表一)

  图表所列的设立注册中非公经济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还只是冰山一角。实际工作中,过多过滥且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对非公经济市场准入的制约更大。据省工商局反映,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有84大项前置审批计138项。这些前置审批分属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国民经济16大行业;前置审批机关共涉及46个中省直厅局80个具体业务审批部门。以设立一个报刊亭这一看似简单的事情为例,要开办一个民营报刊亭,要经过各地文明办、建设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文化管理部门的审批。这种手续繁琐的多头审批,导致非公经济发展过程中关卡过多的严重后果。同时由于前置审批需要收费,将行政许可作为权力“寻租”手段现象还比较突出,大大增加了投资者进入市场的经济成本。

  与此同时,在市场准入制度、审批核准制度方面,尽管我国只有极少数行业、领域对非公经济的准入有明确的限制,除此之外,并没有一个单独针对非公经济的市场准入的制度体系,但事实上恰恰相反,非公经济进入许多行业、领域要遭遇比公有制经济高得多的壁垒。这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方式与市场准入、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审批核准制度。

  委员们举例说明,如高速公路客运业。按规定,高速公路客运的经营者必须是经过资质鉴定后达到1、2级资质的运输企业,其中2级资质企业要求自有车辆必须达到150辆以上(不得有挂靠车),总资产超过5000万。这种规定很显然就等于将非公企业排挤于高速公路客运市场之外。对照国外,日本以前高速公路客运业在准入方面要求最低规模限制是10辆汽车,后来经过讨论后修改为5辆。

  无论是取得经营许可、进入新的行业、投资立项、征地、兼并收购等,均需要许许多多的审批或核准,这些审批或核准构成了巨大的进入障碍。

  委员建议

  完善和真正落实《行政许可法》,大刀阔斧地改革各种审批核准制度;尽量多地修改《公司法》,全面清理工商部门的各种登记注册条例,大大放宽各类企业的设立门槛和注册条件,尽最大可能取消前置审批事项,精简年审等日常审查活动;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市场准入招标制度,尽可能将限制性行业的经营权通过竞标的方式发放,通过招投标这种市场化机制来逐步代替准入管制;全面细化和具体落实200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信息公开法》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条例》,公开所有前置审批和市场准入许可的规章制度的执行细则,透明工作程序;整合各部门的注册审批职能,为投资者或创业者提供全程化服务。

  “短贷长用”加重融资成本负担

  哈市一户中小企业向哈尔滨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办理300万元担保业务,担保中心向该企业收取了2%担保费,计6万元;同时企业又要提供反担保,并要支付相应的抵押财产评估、登记费用近3万元,企业实际支付的担保费率为3%;再加上支付银行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共支出32万元,其成本占贷款额的10.7%。据调查,目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一般上浮20-30%,加上登记费、评估费、担保费等费用,估计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高达12%左右。如果从正式金融系统之外的民间市场融资,则成本在20%左右,比大中型优势企业贷款成本要高出一至数倍。

  即便如此,据统计,到2004年4月末,我省57家担保机构在保资金余额为36.2亿元人民币,仅占同期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的0.9%。即使按担保基金1:5放大比例计算,目前我省担保机构最多可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也仅占全省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的4.5%。相对众多中小企业抵押担保需要而言,无疑是“杯水车薪”。

  同时,非公企业又面临着融资结构不合理,短期负债比重过高,中长期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目前银行对非公企业的贷款期限通常在一年以内,银行为严格控制风险,非公企业从银行获得长期资金基本上没有可能。为了满足长期资金周转的需要,一些企业不得不采取短期贷款多次周转的办法,增加了资金使用成本。对于大量的科技型企业来说,最为缺乏的不是短期贷款而是长期股权投资,但这类投资很难从正式金融体系中获得。

  委员建议

  改革和完善税制,降低税率,切实减轻非公企业的税收负担。即,按照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合理界定纳税人资格;合并现行内资、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实行公平税赋,尽快解决非公企业投资者双重纳税问题;放宽并规范税前费用列支标准;实行公平税收政策。同时,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创新非公企业融资模式。具体来说,即,从政策和机制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商业银行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完善担保体系,改进担保机制,建议加快担保制度立法,规范并做大担保机构,尽快建立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提升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引入再担保,以辖区内的信用担保机构为服务对象开展再担保业务,以有效分担担保机构的风险,提升担保机构的信用。

  融资难、税费重滞缓产业扩张

  影响非公经济市场进入与产业扩张的因素,除了市场准入问题外,还涉及诸多配套保障因素,如人才、土地、基础设施、技术、融资和税收等。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我省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还在于税费太重和融资困难。也就是说,改善融资和税收体制环境是增强非公经济进行产业扩张和市场进入能力与意愿的主要因素。

  1,关于税收

  现行增值税制把纳税人分成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中小企业多划为小规模纳税人,并实行整齐划一的税收比例,制定的税率明显偏高。具体来说,小规模纳税人中工业企业税率为6%,商业企业为4%,由于不能进行抵扣,这一税负远高于一般纳税人。以商业作为比较,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4%,而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不超过2%。小规模纳税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同时,还得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在一定程度上产生重复交税。

  2,关于融资

  目前,非公企业遇到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大量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巨大的资金困难和融资成本负担过重上。

  据非公企业反映,向商业银行贷款时往往受到“双重歧视”,即“所有制歧视”和“规模歧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主要依靠自主筹资和民间借贷等方式筹集,融资难成为制约非公企业发展的“瓶颈”。从我省来看,国有商业银行,除建行外,对非公企业贷款比重也就在20%左右。而地方中小银行如哈尔滨商业银行则把非公经济作为该行的服务主体和重要的利润增长点,其对非公经济资金支持力度达70%左右。但由于其规模过小,其资产比重为5.3%,存贷款市场份额分别为5.6%和4.8%,因此对非公企业融资实际作用有限。(见图表二)

  设立注册制度上的一些差别 (图表一)

  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生产性有限责任公司50万)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公司对外投资 非公有制经济

  新投入,而且基本上是现金投入,且缺乏灵活的资金筹集手段

  需2个以上的股东,按公司法要求注册

  需5人以上作为发起人

  不能超过净资产的50% 公有制经济

  已积累的资金可作为注册资本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可以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作为单一投资主体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股份公司除外

  我省各家金融机构对非公经济贷款情况 (图表二)

  省工商银行

  省农业银行

  省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

  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

  哈尔滨商业银行

  省农发行 对非公经济贷款额(亿元)

  175

  152

  113.34

  31

  4.3

  1.1

  76

  2.5 占贷款总规模的比例(%)

  19.6

  24.8

  40

  34.7

  23

  3

  65(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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