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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88乡镇改食非碘盐 20县9月1日起停供碘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7:45 大众网

  本报聊城8月22日讯(记者高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省部分高碘地区将停供碘盐改供非碘食盐。其中,对整体停供碘盐改供非碘食盐的20个县(市、区),当地盐业公司将从9月1日起停止供应碘盐,全部供应非碘食盐。

  据介绍,2005年5月8日,山东省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重新划定和调整了我省高碘地区(病区)。通知指出,我省于2003-2004年组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对1998年《山东省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96号)中没有明确的40个县(市、区)及其周边的4个县进行了大规模的居民饮用水碘含量调查工作。依据国家标准(GB/T19380-2003)《水源性高碘地区和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的划定》和居民饮用水碘含量检测结果,经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重新划定济南等7个市38个县(市、区)的288个乡镇或街办为高碘地区(病区)。

  山东省盐务局和山东省卫生厅随后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我省部分高碘地区(病区)停供碘盐改供非碘食盐。

  文件要求,对整体停供碘盐改供非碘食盐的20个县(市、区),自2005年9月1日起,当地县(市、区)盐业公司停止供应碘盐,全部供应非碘食盐;对部分乡镇(街办)停供碘盐的县(市、区)盐业公司,自2005年8月1日起对高碘乡镇(街办)全部供应非碘食盐,对高碘乡镇(街办)以外的地区仍继续按规定供应加碘食盐。同时供应加碘食盐、非碘食盐的盐业公司,碘盐、非碘食盐要分垛存放,严禁混装上市。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所确定的范围,我省目前共有99个县(市、区)为碘缺乏地区,此次停供碘盐改供非碘食盐的规定,仅仅是针对部分高碘地区实施的,这些地区的饮用水水源本身已富含碘元素,如果在食盐中继续加碘,居民会因为摄入碘过量导致高碘地方甲状腺肿等疾玻

  对高碘地区以外的碘缺乏地区,盐务部门将本着“科学补碘、分类指导”的原则继续提供加碘食盐,以保障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吃上放心合格的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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