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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困局 钱从哪来?身份尴尬 钱向谁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8:43 东北新闻网

  新闻回顾:

  8月10日,本报以《没交防火费?!民营消防队不出警村民房屋被烧落架》为题,报道了公主岭市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一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8月11日,本报刊发《防火费难收民营消防队处境尴尬》一文,介绍各方评论以及民营消防队入不敷出的情况,同时,民营消防队队长孙国华表示:“这个消防队我们不干了。”8月12日,本报以《
民营消防队存在确实有价值》为题刊发了四平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及四平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民营消防队的看法。

  民营消防队难破资金瓶颈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农村的消防安全环境如何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省的农村火灾起数始终居高不下,而公安消防队都设置在城镇,难以发挥有效作用,所以大力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无疑是消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据介绍,目前,我省消防队的其它存在形式有7种,总队数为803支,分别为森林公安消防队、企业消防队、粮食消防队、民办消防队、农村自救消防队、合同制消防队、私营消防队。

  东辽县寿山镇粮库>>>消防队无运作经费

  据了解,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多种形式消防队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东辽县寿山镇粮库近年来连续亏损,该粮库的消防队无任何运作经费,平时消防车的油箱是空的,镇里发生火灾时,消防车需先到附近的加油站赊油才能赶赴火场,而现在加油站已拒绝赊油了,粮库主任只能自己掏腰包。其他诸如四平市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等绝大多数的民营消防队都面临着资金困难的问题。

  据了解,消防部门曾积极建议政府出台有利于多种形式消防队生存和发展的相关规定,建议政府划拨灭火损耗补偿专项资金,或者明确要求各地区设立专项资金,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寿山镇部分村屯>>>制作简易农用消防车

  2003年年初,东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寿山镇寿山村等偏远村屯进行了实地考察,依靠当地群众的参与,他们成功研制出了简易农用消防车。该车操作简单,日常还可用于农业生产。随后,该大队又积极协调,在寿山村等4个村屯修建了27立方米的消防蓄水池,解决了消防车加水难的问题。

  扶余县>>>村民集资支撑民办消防队

  据了解,扶余县从1990年组建第一支民办消防队以来,民办消防队伍稳步发展,至今全县25个乡镇有民办消防队15支。以往,民办消防队的经费来源是从乡镇政府的统筹款中提取,2002年,省减负办公室确定此项收费为不合理收费,予以取消。(城市晚报记者李明罡) [编辑: 孙鹏]1

  2003年5月,扶余县政府召开专项会议,明确规定民办消防队的经费问题由村民代表大会自行商议解决,政府不予硬性征收。随后,有民办消防队的15个乡镇分别举行了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们纷纷表示自愿集资,以维持民办消防队的生存。

  长春市>>>政府划拨专用资金

  长期以来,森林、企业、粮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扑救辖区外火灾的灭火损耗补偿问题,一直是阻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健康发展的瓶颈。大量扑救辖区外火灾且得不到任何补偿,不仅极大地降低了多种形式消防队参加灭火战斗的积极性,有的甚至由于沉重的经济负担使队伍生存变得举步维艰。

  面对这一现状,长春市政府于2004年4月作出决定,每年划拨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多种形式消防队扑救辖区外火灾的灭火损耗补偿,此举从根本上缓解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运作经费严重不足的状况,有效地促进了长春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健康发展。记者东启/报道

  义务救火3年没法“收手”

  每年近3万元的费用让创建者感到维持困难,但又不能“见火不救”

  德惠市岔路口镇有一个民营消防队,虽然只有一辆槽车改装成的消防车和3名“消防员”,但三年来他们参与扑救了二十余起火灾,且从来没向受灾户收过钱,他们受到了广泛关注和支持。但8月17日,消防队的创建者尹维增明确表示,消防队每年近3万元的费用让他感到维持困难,但面对着19个村6万村民的需求,他又无法“收手”,他现在的感觉就是“骑虎难下”。

  [建立初衷]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 城市晚报 记者李明罡)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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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维增在岔路口镇开了一个加油站,2002年6月,尹维增在拉油过程中看到一起火灾,大火把3间房屋烧毁,房子的女主人绝望地往火海中冲去的情景让他震惊。他想,岔路口镇离德惠市区45公里,这里发生火灾,等消防队赶到时一切都晚了,如果自己建立一个消防队,火灾发生后,他就能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火场,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他把自己的想法向当地派出所做了汇报,得到了派出所领导的支持,并答应他帮助协调救火的费用,同时他也可向遭受火灾的村民收些费用。尹维增花1.3万元把拉油的槽车改装成消防车,并购买了大量灭火器材。

  [第一场火]受灾户拿出200元钱,他没要

  当年9月份,尹维增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第一个火警电话,一居民家着火,尹维增及时赶到现场把火扑灭,受灾居民当时拿出200元钱给他,他拒绝了。尹维增说,其实他不是不想收钱,但看到受灾户的惨状,他不忍收钱,从此以后,他就没收取过救火费。

  尹维增说,每次出去救火他都怕火扑不灭,最怕的是开车碰着人,在去救火时,车开得往往很快,而火场附近人很多,如果碰着了谁,这些责任都得他来承担。再有就是怕消防车陷在火海里出不来。尹维增说,在担心的同时他还有无奈,在救火时,由于无暇顾及,他车上的灭火毯等器材经常被村民偷走,三年来,这方面的损失也很大。

  [找到助手]两名修理工成了“消防员”

  第一次救火后,尹维增感到凭他一个人的力量很难做好,他就找到附近一个汽车修理铺的两名修理工,邀请他们一起参与这项事业,并答应他们,每救一场火就支付他们每人50元到200元钱的费用。两名修理工加入后,这个消防队成了全天候的消防队。(城市晚报记者李明罡)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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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理工周广志与记者谈到工资的支付情况时说,老尹救火不收钱,他也不好意思要老尹给的钱,跟着救了这么多次火,只收过两次。另一位修理工也说,义务救火有危险,他根本不想干,但每次老尹来找,他都不好意思说不去,因此几乎每次救火他都参加了。

  [面临困境]费用太大,觉得力不从心

  尹维增算了一笔账,汽车的维修、保养、用油、雇员的工资、灭火器材的更换及冬天存车的车库,这些加起来是很大的一笔费用,现在,这些费用都是用他加油站的收入来支付的。虽然在消防队成立之初,派出所答应帮助协调一些费用,但后来都不了了之。目前,他的服务范围已扩大到整个镇的所有村,且向邻镇延伸,消防队的服务半径已达到18公里以上,但随着面积的加大,费用也随之增长,他已感到力不从心了。“我也想把这个消防队停了,但看到村民们受灾后的表情,就忍不住在知道消息后开车去救援。”尹维增说。

  [相关部门]解决资金问题难度大

  岔路口镇派出所所长高希彪对这个民建消防队给予了极高评价,他表示,派出所会继续支持他们。但涉及到的消防队费用问题,高所长对此也有些无奈,他告诉记者,为了解决消防队的费用问题,他们多次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虽然所有部门都认定这是一件好事,应当帮助解决,但考虑到不能给农民增加负担、不能搞摊派等因素,在目前又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的情况下,这个问题被拖了下来。

  德惠消防大队防火参谋高伟说,德惠地域狭长,救火只靠正规的消防队是不够的,民营消防队的存在为及时扑初期火、控制火势蔓延起到巨大作用。因此,从消防安全的角度来讲,他们希望民营消防队这种形式能够推广开来,为此,他们大队多次开会并从去年起开始同政府协调,解决民营消防队存在的最大困难——资金问题,但协调的难度非常大。高伟认为,民办消防队资金问题如果能解决,带动起来的还有很多粮库等单位闲置着的企业消防队,届时,消防灭火能力将会大大提高。(文革吴鹏记者东启)(城市晚报记者李明罡)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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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对话国家公安部消防局官员,得到“国家鼓励民间自发成立消防队”的肯定答复。在民营消防队的资金困局背后是运营体制的桎梏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1999年9月成立,于2003年开始面临尴尬处境——以前由镇政府代收的防火费因属于“增加农民负担”收费而转由消防队自己收取,消防队因此陷入“收费难”的困境,现在这支民营消防队已处于解散的边缘。那么,镇里代收防火费是否符合规定?民营消防队是否有收费资格呢?记者为此走访了相关部门。

  近日,针对“民营消防队”事件,本报特派记者对话国家公安部消防局官员,得到“国家鼓励民间自发成立消防队”的肯定答复。

  发问:“见火不救”究竟是谁的尴尬

  “见火不救”事件发生后,记者进行了连日的调查,发现其根本原因是一直困扰着民营消防队的收费问题。究竟办法能使民营消防队摆脱这个困境?记者采访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人士,但最终没有得到明确的回答。

  [困惑一]民营消防队是什么事物?

  范家屯镇的民营消防队是孙国华哥仨投资成立的,最开始是想通过为当地百姓服务自己也从中受益。但因政府不代收防火费后,陷入尴尬的生存状态。这个组织在消防队前面加个“民营”二字就挂牌成立了,而且在我省也是首家,这个组织成立五六年来,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没有营业执照,没有收费许可证,显然它是一个“黑”组织,但因它的存在有利于当地消防,没有人对它的存在和发展产生质疑。有人说它应该是民营企业,有人说它是公益性组织,不是企业,没法“落户”。而政府部门人员称,在它最初诞生时,也没考虑它的合法性,没考虑这些问题。可以说,民营消防队的成立是一路“绿灯”。但当它发展到今天遇到“红灯”时,有没有事先考虑这些问题?(城市晚报记者李明罡)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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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消防队肯定和正规消防队不一样,它究竟是个什么事物,应怎样去规范管理?

  [困惑二]民营消防队该归谁管?

  在没出现问题时,范家屯镇的这个民营消防队似乎谁也管不着。正规消防队对它没有管理的职责,政府部门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问题。事发后,民营消防队认为政府应支持,因为他们是公益性的,但下至范家屯镇政府,上到四平市政府,对民营消防队的生存均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

  [困惑三]“见火不救”是否合理?

  在政府不代收费后,民营消防队和各村都签订了防火合同,每个村的防火费都由村里代收。“见火不救”事件发生后,许多以前没交防火费的村民开始交费。民营消防队因没收费“见火不救”,只能从道义上收到谴责,但却无法追究它的责任。老百姓在火灾发生后才痛悔万分,是不是“活该”呢?

  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究竟是谁的尴尬呢?(记者青旭)

  针对公主岭市范家屯的民营消防队收费难题省有关部门解释说——收取防火费需“一事一议”

  [问题一]镇里代收防火费是否符合规定

  [部门说法]镇政府不允许代收“消防费”( 城市晚报 记者李明罡)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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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消防队要想继续维持下去,关键还得恢复防火费让镇里代收的办法,全镇几万农户,按家收钱我们根本收不过来。”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负责人孙国华认为,镇里代收防火费比较方便,而且消防队属于公益事业,镇里代收并无不妥。

  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认为,范家屯镇政府代收“消防费”的做法是不允许的。从2002年开始,我省作为国家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在全省铺开了税费改革。尽管范家屯镇是代收防火费,但因为政府收费带有强制性,违背了国家和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规定。

  [问题二]民营消防队是否有收费资格

  [部门说法]如不以营利为目的,收费允许

  孙国华说,防火费由最初的每人1元增加到每人2元,是根据消防队的实际支出情况制定的。民营消防队是否具有收费的资格,目前还没有定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民营消防队到目前为止并没到工商部门注册,即它还不是企业。

  省工商局注册分局一位负责人说,消防队注册成企业在我省是一个新鲜事物,目前在法律上是空白。民营消防队是否需要注册,是否具备企业收费资格,主要判断标准是其是否具有公益性。如果民营消防队不以营利为目的,则不需要到工商部门注册,其收费也是允许的。

  [问题三]如收费被允许,该如何收费

  [部门说法]必须走“一事一议”程序

  “面向农民的收费必须走‘村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程序,这也是惟一的途径。”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农村税费改革后,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被取消,农村集体公益事业面临新的问题,这种情况下,“村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解决了由此带来的问题。走“一事一议”程序需要符合法定人数的村民代表提议,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会议需达到法定人数赞同才能生效。但各项费用总数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记者李朝伟)(城市晚报记者李明罡)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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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音:专家学者“力挺”民营消防队

  养活消防队不该只由村民交钱

  自本报报道了公主岭市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一事后,激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有人对民营消防队的尴尬处境表示理解,有人对民营消防队的冷漠进行谴责。昨天,记者采访了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以及各相关人士和市民,对民营消防队的“生存条件”进行了广泛探讨。

  [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力臻

  民营消防队是公共消防补充

  省委省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力臻认为,民营消防队也是一种特殊的民营企业,和所有的民营企业一样,最大化的经济利益也是民营消防队所追求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民营消防队不同于其它的民营企业,它是特殊的,因为它还肩负着救火救人的社会职责。正如消防法中提到的,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民营消防队也不例外。民营消防队的出现,可以肯定地说是对公共消防工作的一种有益补充。

  “见死不救”根在“没规矩”

  “为什么会发生这起不该发生的事件呢?”归根结底是没有“规矩”造成的。因为在四平市、在我们省、甚至是在我国,也都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民营消防队的成立、准入、运作等等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政府该如何鼓励和扶持民营消防队。这就需要对“民营”进入“消防”仔细地研究一下,确定一套符合实际的法律或者法规,给农村消防安全以保障。(城市晚报记者李明罡)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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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付诚

  公共消防应由政府埋单“民营消防队成立初期,由镇里代收防火费,每年扑灭500余起火灾,为群众挽回不少经济损失。但省有关部门认为,这个防火费属于‘增加农民负担’的一笔费用,而坚决不允许镇政府代收。这样,政府就把整个消防的公共职能抛给了民营消防队,无形中给民营消防队以很大的负担。”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付诚认为。

  从公共消防本身来讲,它应该是政府履行的一种职能,应该由政府埋单;而民营消防队在维持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政府没有给予相应的扶持,只能向享受这项“服务”的村民收取防火费。由不收费到收费,村民自然接受不了,所以二者之间产生了隔阂。但民营消防队作为一种补缺的机制,在一定时期存在是合理的,政府除了对其实施监管职能外,还应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不能全部退出。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占国

  政府不能不管民营消防队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处研究员王占国说:“像消防这类具有公益性和公共职能的事业,可尝试民营资本介入运作,但不应由其全部承担责任。作为政府,它所承担的公共职能不能也不允许全部‘转嫁’给其他个体。另外,在民营资本介入运作这些公益性事业时,政府也应该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

  “关键问题是把职能定位搞清楚,民营消防事业不是纯商业的东西,它还有公益的一面。而作为政府来讲,把这样一个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完全商业化地交给民营资本来运作,单纯由村民交钱养活消防队,是不可取的。”

  [百姓声音]

  ( 城市晚报 记者李明罡)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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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刘女士:消防应属于政府的公共职能,城市的消防由政府来承担火灾救援费用,而为什么政府就没有把这一公共职能体现出来?

  四平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钟华坤:近年来,我省一些比较偏远的乡镇也都有民办消防队出现,但都是当地政府出钱。而像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由个人投资,收取防火费的民营消防队很少。尽管民营消防队生存非常艰难,但它的存在对于当地至关重要,由于正规消防队距离较远,而民营消防队却能做到迅速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四平市政府秘书长张志民:该民营消防队自成立以来在当地扑灭2000多起火灾,确实有很大的存在价值。民营消防队因收费难出现尴尬局面后,为不让这个民营消防队“消失”,四平市政府和四平市消防支队一直在寻找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目前我们正通过找农业部门人员研究,认为还是以村民自愿为主,以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来决定这项收费是否合理合法,该方案的具体操作还要由当地政府组织进行。

  吉林华圣律师事务所律师武善松:民营消防队是一个纯粹的民间协议经营性组织,它所履行的事务都按协议完成。一个村的村民都交防火费了,这个村的村民就和民营消防队确立了法律关系,消防队就要履行协议。没交费的,消防队就没有责任为其灭火。(城市晚报记者李明罡) [编辑: 孙鹏]

  10(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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