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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65%来自工薪阶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9:23 南京晨报

  北京讯 23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结束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于9月举行立法听证会,对该草案中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分析:草案获通过概率很高

  全国人大有关人士表示,本次听证会是《立法法》明确立法听证会制度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通过听证会,可以使制定的法律充分体现民众的共同意愿,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这位人士说,此次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草案》,将确定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额的每月减除费用标准即“个税起征点”,原定800元的减除标准将有较大幅度的上调。鉴于减除费用标准涉及广大工薪收入者的切身利益,被全社会所普遍关注。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广大工薪收入者的意见与建议,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决定专门就这一问题召开立法听证会。

  根据本次立法听证会的内容,凡年满18周岁,有工资、薪金收入的中国公民,均可通过信函或网上报名的办法成为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在申请过程中,报名人应明确表示对听证事项所持的基本观点,以便听证机构选择持各种不同观点的人参加听证会。

  对于今日人大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税务专家、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桓持乐观态度。他表示,即将提交人大的个税法修正案主要针对两个问题:一是提高个税起征点;二是扩大综合征收的比重。“这两个问题都是与百姓密切相关的,体现了民意,争议不大,所以获人大审议通过的概率很高。”

  现状:个税65%来自工薪阶层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曾表示,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737.05亿元,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个税因“劫贫济富”而被社会舆论所诟病。

  现行的800元个税起征点为1980年所制定,这个数字是当时城市居民人均月收入的20倍,然而,25年过去了,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将个人起征点调整至1200至1700元的标准,各地其他地区仍旧执行的是800元的“老标准”。25年之中,城市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数十倍,却仍沿用过去的标准,这是最为公众所不满的。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姜德明提交了“现行法律规定800元的个税起征点应该调高”的议案。姜德明举了自己的例子:他1980年的月工资是33元,20多年时间,月工资已经增涨了50多倍。但800元的个税起征点,时至今日仍然没有统一提高。现行个税出现“劫贫济富”的结果,除了起征点过低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收入不少的人都未被有效监控,造成部分人虽拿着高收入却享受着低税赋。

  纵深:个税提高应改善福利

  根据目前的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其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十一种之多。规定虽然详尽,但繁复的种类却加大了征收难度,提高了征收成本,而真正在征收时,也并没有阻止住漏洞的出现。上海社科院2005年中国经济形势预测课题组的相关研究表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方向之一。而据记者了解,这一点与有关部门的想法不谋而合。

  专家表示,未来的综合征收其实是将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减去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的数据,其余额按累进税率征收。据介绍,把综合计征和分类计征结合起来,最恰当的方法是把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5个项目列入综合征税,而利息红利、偶然所得等其他所得仍实行分类征税。

  个税法修改还面临一个困境,便是与税收相对应的社会福利改善。高税收不一定带来高福利,人们在教育、失业、就医、住房这几个最主要的生活福利和公共服务方面,缺乏税收调节带来的受惠感。可见,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所面临的问题,需要在财政监督、社会政策等诸多方面协调改善,单纯的个税法修改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综合《北京现代商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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