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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收入成个税征收盲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9:5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每月收入超过800元,都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家教、兼职等从业者大量获取的额外收入,超过800元纳税起征点后,是否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昨日,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采访。

  额外收入成个税征缴灰色地带

  据了解,西安画院一教授,书画方面造诣非凡,时常有人来求字,一幅字动辄数百上千元,该教授每月因此额外获益近万元。

  一位学生家长告诉记者,他的孩子暑假期间在西工大参加英语家庭补习班。授课老师每天带两个班共40名学生,每个学生每次交50元,这名授课老师一天的收入就是2000元。

  对于自己的收入是否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我没想过这也要缴税。再说,我的个人所得税单位已经在工资里扣了,凭啥还让我缴?”西安画院这位教授很不以为然地回答。

  职能部门:额外收入收税有困难

  据了解,额外收入者的个税难以收缴的原因在于:一、获取工资外收入的途径隐蔽并多采用现金交易,税务部门很难掌控;二、劳务者正常工作之外搞的兼职,大多对其所在工作单位保密,税务部门很难通过其单位查清收入情况;三、部分劳务者明知故犯,有意偷漏税款。

  据市地税局征管处李处长介绍,关于自由职业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主要是靠劳务者自己申报。对于那些收入已经超过800元,又没有来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劳务者,税务机关一旦接到举报,经过核实后会进行处理;如果情节严重,会按照偷税漏税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

  专家:完备纳税制度是关键

  市地税局李处长说,其实“自由职业者”的个税收缴问题,也一直困扰着税务机关。“自由职业者”每月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寥寥无几,每年为此流失的税款更是难以统计。

  税收方面的专家认为,尽早实现个人收入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发展和完善信用制度,加强现金管理;严禁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多头开户;加强税务机关与银行、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让税务机关及时了解高收入者经济活动情况;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扩大自行申报纳税的范围,强化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加强法制建设和个人所得税法宣传,创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是目前强化此方面工作的着重点。同时,建立一个规范系统的执法机制,也是查堵偷漏税黑洞的有效措施。记者李博海实习生于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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