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站也要“考试”我市车辆安检站通过计量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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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0:56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叶万松 通讯员陈诗南莫萍)近日,国家质监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为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的安全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公安系统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站开展计量认证工作,确保检测(检验)数据准确、公正、可靠。 我市公安系统7家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站,担负着全市的机动车辆的安全性能的检测任务
根据有关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合格后,方可开展检验(检测)业务。从2005年8月1日起,对未通过计量认证而对外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其他检测工作的检验站,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