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酒吧里认识的“熟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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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04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 8月15日至8月21日,郑州市共接警69878起,其中有效接警共61532起,较大刑事案件39起,火灾事故2起。 上周发生的两起强奸案,值得喜欢上网或者去酒吧的女性提高警惕,别让那些刚认识的“熟人”侵犯自己。
8月15日21时29分,徐女士(18岁)被刚认识的王某骗至郑东新区郑汴路八里庙村附近强奸。8月20日1时15分,王女士(17岁)在金水区纬二路与花园路附近的香格里拉酒吧,被通过熟人认识的宋某强奸。 郑州警方提醒说,上周发生的两起强奸案均是由所谓“认识的、熟人”作案。随着生活节奏的变化,现在通过上网和泡吧结交朋友已成为一种时尚,同时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作案机会。从上周的强奸案来看,受害者均为十七八岁的少女,不谙世事,在结交朋友方面没有社会经验,思想不成熟,防范意识差。警方特别提醒年轻的女性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防身边的“色狼”,不要到了对自己人身造成伤害时,才后悔莫及。04 作者:记者 姜柯安 通讯员 闫亚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