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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印发《全国细菌性痢疾监测方案(试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2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23日消息(记者边琪)卫生部日前印发《全国细菌性痢疾监测方案(试行)》。《方案》提出全国将开展常规监测和监测点监测。河南、上海、甘肃、黑龙江、福建、贵州、青海、安徽、北京和山西开展监测点监测,上述各省以县(区)为单位选择2个具代表性的监测点,其中农村点和城市点各1个。监测点要开展菌痢临床诊断病例准确性分析。

  据了解,细菌性痢疾(简称菌痢)是由志贺氏菌引起的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这种病不但发病率高,其中急性中毒型菌痢容易误诊,危及生命。病人和带菌者是菌痢的主要传染源,传播途径主要为粪-口传播,我国目前菌痢的发病率仍显著高于发达国家,菌痢的报告发病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高发病率地区主要是西藏、甘肃、北京、宁夏、贵州、天津、云南、新疆、青海。近十年每年死亡病例数在144例-521例之间。儿童和农民发病人数较多,0-10岁儿童占总发病数的40%以上,水和食物污染引起的暴发时有发生。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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