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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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34 法制日报 | |||||||||
本网讯记者蒋德去年,江苏海安县县长为一起建设用地许可的行政诉讼出庭,曾经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而今后,在包括海安等6县市在内的南通市,县市长出庭应诉将不再是新闻。因为南通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的制度》。 长期以来,在行政诉讼中由诉讼代理人代表行政机关应诉几乎成为普遍现象。表面上看,是怕影响行政首长的工作,但实际上是对和当事人平等诉讼,以及通过诉讼促进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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