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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安厅呼吁群众初访应该先找基层一把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2:12 兰州晨报

  厅长“大接访”第一阶段七成案件越级 省公安厅呼吁群众减少上访成本 “初访”应该先找基层“一把手”

  本报讯(记者仇勇刘志广)8月22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公安厅长“大接访”第一阶段共接访了450起上访案件,其中70%都是初访。对此,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表示,“大接访”的重点在基层,群众上访应该先找县区公安机关“一把手”。

  22日,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宣传处处长祁正华告诉记者,在省公安厅已经接待的450起信访事项中,有70%是初访,也就是说有一半多的群众根本没有在当地公安机关上访,就直接越级到省公安厅上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存在不足,另一方面也说明一些群众还不了解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或是对基层公安机关能否公正处理存有疑虑。但直接到省公安厅上访不仅耗费了上访群众大量的时间,而且也增加了上访成本。

  据悉,根据规定,即便是省公安厅领导接访了,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最终还是要由各市州或县(市、区)公安局长接待解决,所以直接到省公安厅上访会在一定程度上延缓群众信访问题的解决。为此,省公安厅工作人员呼吁上访群众多从减少上访成本及更快解决信访问题的角度出发,立足当地公安机关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

  祁正华说:“即便在9月6日之后,公安机关领导亲自接待上访群众的工作也会一直坚持下去。所以在今后的任何时候,群众都可以到本地公安机关找‘一把手’上访,而且都能得到当地公安局长的认真接待。如果有哪个地方公安局长不接待上访群众,可以向省公安厅投诉。”省公安厅领导接访的范围省公安厅厅长集中接待上访群众,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属于省公安厅直接管辖的信访事项,如针对厅属各单位或民警的投诉等;二是对市州公安局处理(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事项;三是对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各市州公安局以及厅属有关单位逾期(自办案件60日、复查复核案件30日)不作出处理的信访事项;四是其他应该由省公安厅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和这次“大接访”的要求,群众上访应该由当地县(市、区)公安局长接待,一般不应越级上访。

  所以,除上述四种情况外,其他的信访事项都应该先到涉及的地方公安机关去上访。

  “大接访”迎来“开门红”据统计,自8月18日至20日,赵聚忠厅长及其他党委成员、助理巡视员共接待事项450起,其中要求查处案件的200起,反映民警违法违纪的72起,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和鉴定结论不服的62起,要求解决其他问题的116起。

  对于受理的这450起信访案件,省公安厅领导针对不同的情况,通过作出批示、召开有关人员现场办公会等方式,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当场拍板解决;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具体意见,限时解决;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都耐心做好了解释工作,使每一位上访人员都得到了一个基本满意的答复。

  本报记者刘志广(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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