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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个税起征点听证报销旅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5: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全国人大将公告,年满18岁有收入即可申请

  本报讯 “个税起征点9月公开听证”的消息引起各界关注。

  据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今天至28日在北京召开,《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在会议中首次被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已决定,审议后,9月将专门就
个税起征点问题在京召开立法听证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还将承担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京外人员的差旅费用。

  如何参加本次听证会?据记者了解,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报名时间、地点、名额等等具体事项,将会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结束后,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向社会公告。

  据悉,此次听证会拟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作为听证机构。凡年满18周岁,有工资、薪金收入的我国公民,均可通过信函或网上报名的办法成为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在申请过程中,报名人应明确表示对听证事项所持的基本观点,以便听证机构选择持各种不同观点的人参加听证会。(严丽梅)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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