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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药”身世谜团重重(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5:47 北京晚报
  老中医冉小峰
“神药”身世谜团重重(图)
  号称能从根本上消除妇女更年期以及更年前期各种不良症状,在京城销量非常大的“金时雨龙凤宝”,被其广告中宣传的配方捐献者、81岁的老中医冉小峰指称虚假宣传,冉小峰还向生产商广州奇星药业有限公司索赔1200万元。获知此消息,记者于昨天下午采访了冉小峰,他告诉记者,奇星药业在广告宣传中就是胡吹乱吹,“金时雨龙凤宝”不是假药,但也不是“神药”。

  “神药”延长青春十年?

  冉小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著名中医药专家,第五届国家药典委员,“华佗再造丸”等多个药品配方的发明人。他的父亲是第二、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中医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兼高干外宾治疗室主任冉雪峰。“金时雨龙凤宝”就来源于冉小峰的秘密配方。

  “他们在广告中说我父亲是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和朱德的保健医生,说龙凤宝能延长青春10年,这纯粹是胡吹乱吹。”耳朵有点背的冉老在谈起奇星药业的广告时气不打一处来。

  奇星药业宣传品称,冉小峰的父亲冉雪峰1955年奉调入京,“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做保健医生”,但冉老说,他父亲在世时担任的职务是卫生部中医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兼高干外宾治疗室主任,“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做保健医生”之说,根本没有任何依据,而且广告中说冉雪峰在弥留之际遗嘱冉小峰“要把祖传秘方献给国家”,事实上也没这回事。

  配方纠纷源于20年前

  冉小峰介绍说,1986年前后,他把自己发明的“龙凤宝”配方交给当时其负责指导进行技术研究和技术改造的广州奇星制药厂(奇星药业的前身)进行试验。之后,奇星药业对配方试验是否有效,是否通过鉴定,何时通过审批,何时投入生产,一直未向他通报。因此,冉小峰以为“金时雨龙凤宝”配方未能通过试验和鉴定,无法在国内转化为医药产品,于1990年12月从单位退休后利用到马来西亚讲学之机,在当地开发该配方。

  从2003年下半年起,冉小峰发现奇星药业在一些媒体上大做广告,促销“金时雨龙凤宝”配方药品。他认为,奇星药业在对他提供的“金时雨龙凤宝”配方进行试验后,将其据为己有,未经他许可,也未向他支付配方转让费,即生产、销售配方药品。在夸大宣传的同时,奇星药业利用他的姓名和肖像进行广告宣传,促销药品,并编造他们的身份和家史,杜撰了他父亲的遗嘱,虚夸“金时雨龙凤宝”配方药品疗效,侵害了他的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

  “胡吹乱吹”害苦老中医

  “冉小峰教授现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专家组组长……金时雨龙凤宝胶囊作为滋养卵巢、治疗更年期症状的药品,其秘方在冉小峰父辈手中就应用了百余年。1995年,冉小峰教授把这个处方无偿捐献给了国家,国家指定由奇星药业生产”。这些宣传让冉小峰倍感气愤,他说,他今年已经81岁,早已退休,根本不是“现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专家组组长”而且龙凤宝只是他的配方,他也从未将该配方捐献给国家,更不存在“无偿捐献”,国家指定奇星药业生产更是无从谈起。

  但是,关于龙凤宝的宣传打破了老中医平静的生活。一些老朋友取笑他:“老冉,你发财了啊,你的龙凤宝现在火得不得了。”亲戚们说:“你发财了,也应该让咱冉氏家族的人都沾点光吧。”他最小的师弟也来问:“你还瞒我啊,你告诉我怎么能延长青春10年?”他已退休的少将兄弟也发了火:“谁说咱爸是毛主席的保健医生,组织上还认为我是隐瞒家庭背景。”弄得冉小峰四处解释,偏偏众人都觉得他此地无银三百两。

  那么,冉小峰和奇星药业之间究竟有没有经济往来?他告诉记者,双方最大的一笔经济往来是“华陀再造丸”的技术转让费18万元,此外就是长期以来奇星药业聘他为顾问,每月给个区区的50元顾问费,后来涨到200元。

  但是,和冉小峰的说法不同,奇星药业知识产权部陈主任告诉记者,龙凤宝的配方是该公司根据国家下发的文件研制的,有自主知识产权。至于一些夸大宣传的广告,陈主任表示广告主并非该公司,该公司也想通过法律途径了解一下这些广告是如何刊登出来的,目前看来不排除是一些经销商为了经济利益做的广告。陈主任还表示,目前此案已进入法律程序,希望媒体在报道时慎重对待。

  天价索赔引发管辖异议

  为了讨回公道,冉小峰在北京向奇星药业提起两起诉讼。第一起是状告奇星药业和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他以奇星药业侵犯其知识产权,金象复星医药公司销售侵权药品为由,向两家公司索赔经济损失800万元。冉小峰说,仅北京一地在去年9月份的“金时雨龙凤宝”胶囊销售额就达630万元,索赔800万是有依据的。第二起是以奇星药业未经许可,擅自利用他的姓名和肖像做广告,并编造他的个人经历和家史,对他的姓名权和肖像权造成侵害为由,向奇星药业单独索赔精神损失400万元。

  接到诉状后,奇星药业对两案均提起管辖权异议,但被驳回。今年7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奇星药业不服一中院关于冉小峰诉奇星药业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管辖异议的裁定提起的上诉。今年8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次作出裁定:驳回广州奇星药业有限公司、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华佗再造丸”发明人冉小峰配方权案管辖异议的裁定提起的上诉。由此,冉小峰诉广州奇星药业有限公司、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侵害配方权案及冉小峰诉奇星药业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讼战将在京城全面展开。本报记者杨昌平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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