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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产品有望可召回 有关条例将于年内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5: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北京今天消息 据今天《新京报》报道:我国自去年试行汽车召回制度之后,有望在今年全面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近日召开的“三包规定”实施十周年研讨会上,《缺陷产品管理条例(草稿)》首次公开亮相。据有关人士透露,条例将于今年年内由国务院审议通过。按照条例草案的界定,“产品缺陷”是指因设计、生产或提供过程中的原因而使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产品中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公共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的现象。缺陷产品适用范围不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军工产品、土木与建筑物、过境产品、转运产品或专供出口产品。草案把产品缺陷分成严重危险、中等危险和轻度危险三个等级,由专家委员会负责缺陷认定。同时,生产者应当建立产品缺陷发布制度,及时向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通报产品缺陷的情况、危害、消除方法等,需要时应当通报生产者制定的消除产品缺陷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等。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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