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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规定小学生作业量按年级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0:56 辽沈晚报

  沈阳市教育局下文规定: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四年级作业不超过半小时,五、六年级作业不超过1小时。但实施效果有待观察

  本报讯 记者高望报道秋季开学在即,沈阳市教育局日前下发文件要求,开学后全市中小学必须实行统一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作业量,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

  教育局规定的作息时间为:中小学生早晨7点40分到校,学校上午8点组织学生上课,放学时间不得晚于下午5点。有寄宿生的学校必须执行5天学习日,不得占用双休日上课、补课或组织其他活动。

  沈阳市教育局新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常规管理的意见》还规定,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综合安排作业量,对作业总量进行总体的协调和严格的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书面作业应在课内完成,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半小时;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绝大多数学生能在1个半小时之内完成。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除有明确规定外,任何学校不准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

  但是很多学生并不认为此规定有助于减少课业负担,实施效果有待观察。“这个暑假都不轻松,每天早上7点起床去上补课班,晚上10点多以后才能写完作业,开学后只会更紧张呢。”开学就升入初三的和平区某重点中学学生李海峰这样说。

  在今年年初的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上交一份提案——《关于改革我省中小学现行作息时间的建议》,提案建议实施早9点上课的学生作息制度,利于学生保证睡眠。记者从沈阳市教育部门了解到,目前沈阳实行“早九晚五”还不可能,但是最大限度地规范学生作息时间、为学生减负已经迫在眉睫,这也是此规定出台的背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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