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兰州市长张玉舜涉嫌受贿案明日开庭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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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1:04 兰州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柴用君) 备受全国媒体和兰州市民关注的原兰州市市长张玉舜受贿一案明日将在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张玉舜,男,现年62岁,甘肃白银市人,厦门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结业。张玉舜的仕途是从兰州市商业系统开始的,在担任兰州市商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多年后,1992年被提拔为兰州市副市长。8年后,张玉舜成为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0年3月正式就任兰州市市长
检察机关现初步查明,2000年5月,兰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为取得兰州某中学整体迁建项目,安排公司一名股东送给时任兰州市市长的张玉舜6万美元。不久,张玉舜主持召开会议,确定该项目由林某所在公司承建;2003年,兰州某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贾某送给张玉舜25万元人民币;2004年春节前后,某建筑公司为承揽工程,以拜年的名义送给张玉舜10万元。这些钱,他全部“笑纳”了;此外,张玉舜的妻子、女儿各收受甘肃一富豪贿赂金10万元。 2004年10月,张玉舜被“双规”。为了彻底断绝他和外界的联系,张被羁押在四川绵阳。 今年5月16日,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决定对张玉舜实施逮捕。5月24日,张玉舜以其行为不是受贿犯罪,且具备从宽减轻处理情节,以及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被采取逮捕措施为由,提出不服逮捕决定,要求重新审查。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另行指定办案人对案件进行了审查,认为张玉舜不服逮捕决定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拟维持原逮捕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有关规定,6月2日,省检察院对该案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办案人的案情介绍,审查了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进行了独立评议和表决,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玉舜逮捕的决定。 | |||||||||